2011年指导自费研究生指导经费已可以报销,本次指导经费指标是在学院总体经费预算内下拨的,主要包括:
3、2011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答辩的自费博士研究生指导经费。
4、2011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答辩的在职工程硕士指导经费。
请各位导师按照预算指标支出本年度经费,并按照财务处的要求办理报销手续,程序如下:
1、到财务科领取《报销单》,并按财务报销规定填写、粘贴票据。
2、经办人、验收人必须为银河娱乐城
研究生,导师在分管负责人处签字。
7、如实际报销金额与核定金额不符,告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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